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April 21, 1926 - )
伊莉莎白二世是維多利亞女王之外,在位時間第二長的英國君主;同時也是泰皇蒲美蓬之外,現今在位時間第二長的君主。雖貴為大英國協的國王,伊莉莎白二世親民的作風,深受大英國協人民的愛戴。昨天正是伊莉莎白二世加冕滿 60 週年的日子,低調的她,選擇與夫婿菲利浦親王一同在賽馬場中度過。
伊莉莎白二世根據 1701 年所通過的《王位繼承法》繼承英國國王,依據《王位繼承法》可知王位的繼承並非自動生效,繼承者必須是與索菲婭(漢諾瓦選帝侯夫人)有血緣關係的後代,還必須是位新教徒,且其配偶亦不可為天主教徒。伊莉莎白二世雖為聖公會教徒,卻不難看出《王位繼承法》存在著令人所詬病的宗教歧視。
2011 年 10 月 28 日,大英國協聯邦成員於澳洲伯斯同意修改《王位繼承法》,除了廢除不可與天主教徒通婚的條文外,王室中的男女將擁有同等的繼承權,唯王儲查爾斯不受其規範。話雖如此,英國自 1688 年光榮革命後,英國國會便有權決定王位的繼承者,在此也不難看出,多數情況下仍以《王位繼承法》作為決定繼承者的規範。
伊莉莎白二世至今仍是世界上君主立憲國元首的典範,其他較為著名的君主立憲國元首如日本天皇明仁、泰國國王蒲美蓬、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以及每年頒發諾貝爾獎的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等。君主立憲國的國王,雖無政治上的實權,但其個人正面形象若可深植人心,則有助於提升該國人民對國家的向心力。每年須以大筆的預算來奉養看似不符時宜的皇室成員,但若以增進朝野和諧、政局穩定的方向來看,君主立憲何嘗不是一個好的體制。
台灣有沒機會成為君主立憲國的一員呢?看著朝野無時無刻上演權謀鬥爭,內鬥內行、外鬥外行的表現,實在很難讓人有所期待。更何況,台灣根本就不存在那藍綠眼中同時尊重的活橡皮圖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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